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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从民间高利贷借了1万元,只拿到了8000元,砍了2000元,然后分50天还。我每天还本金200元,利息80元,还本金32天。我一共还了8960元。现在我还不起了。如果我上门收钱,报警有用吗?

民间借贷 2023-08-02 17:1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高利贷不还,债权人一般会持续追债,但是高出法律规定范围的利息法院是不会支持的,借款人可以以此与对方协商降低利息,此外如果遇到暴力催讨,当事人可以及时报警寻求帮助。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取缔地下钱庄及打击高利贷行为的通知》第二条规定,严格规范民间借贷行为。
    民间个人借贷活动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遵循自愿互助、诚实信用的原则。民间个人借贷中,出借人的资金必须是属于其合法收入的自有货币资金,禁止吸收他人资金转手放贷。
    民间个人借贷利率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但双方协商的利率不得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不含浮动)的4倍。超过上述标准的,应界定为高利借贷行为。
    法律依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取缔地下钱庄及打击高利贷行为的通知》第二条
    严格规范民间借贷行为。民间个人借贷活动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遵循自愿互助、诚实信用的原则。
    民间个人借贷中,出借人的资金必须是属于其合法收入的自有货币资金,禁止吸收他人资金转手放款。民间个人借贷利率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但双方协商的利率不得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不含浮动)的4倍。
    超过上述标准的,应界定为高利借贷行为。
  • 借高利贷还不起怎么办可以报警。但是借贷纠纷是属于民事纠纷的,若是放高利贷的人并没有做出违法的行为,则报警是没有用的,但是可以去法院提起诉讼。若是借贷双方之前约定的利率超过了年利率百分之三十六,则超过的部分的利息约定是没有效力的,法院会予以支持可以不用进行偿还。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借高利贷还不起的,对于属于高利贷部分的利息,可以不还;但对于属于合法范围内的利息和本金,借款人仍然需要偿还。借款人可以与贷款人协商延期或者分期偿还;或者积极筹集资金还款。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八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八条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八条
    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贷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
    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
    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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