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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请问定金和定金的区别,定金和定金的区别

合同违约纠纷 2023-08-02 18:1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关于定金的法律规定具体有:
    1、定金的金额可以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
    2、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3、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应该直接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 关于定金的法律规定有:
    1、定金的数额可以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
    2、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3、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应该直接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 定金与订金的法律区别:
    1、定金具有担保作用,而订金不具担保作用;
    2、定金是双方行为,订金是单方行为;
    3、定金担保可以适用于各种合同;而订金适用于有名合同;
    4、法律后果不同,定金一经给付,要不是不予退还要不是双倍退还;而订金给付后,如发生一方违约,收受订金的一方必须如数退还订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第五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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