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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要办理遗嘱公证,办理遗嘱公证的程序是什么?

遗产继承 2023-08-03 04:2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遗嘱公证办理的方式:
    1、具有申请资格的人或组织,依法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公证申请;
    2、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符合条件的,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第三十条
    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但是,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第三十六条
    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
  • 遗嘱办理公证流程如下:
    1、申办遗嘱公证要提交立遗嘱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护照;遗嘱草稿等。
    2、公证处出具遗嘱公证书的条件:遗嘱人身份属实,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遗嘱人意思表示真实。
    3、办理过程:遗嘱公证应由两名公证人员共同办理,由其中一名公证员在公证书上署名。见证人要在遗嘱和笔录上签名。法律依据:遗嘱办理公证流程如下:
    1、申办遗嘱公证要提交立遗嘱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护照;遗嘱草稿等。
    2、公证处出具遗嘱公证书的条件:遗嘱人身份属实,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遗嘱人意思表示真实。
    3、办理过程:遗嘱公证应由两名公证人员共同办理,由其中一名公证员在公证书上署名。
    见证人要在遗嘱和笔录上签名。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第一千一百四十条
    遗嘱见证人资格的限制性规定,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 办理遗嘱公证的手续为:
    1、申请遗嘱公证。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
    2、遗嘱公证应由两名公证人员共同办理,由其中一名公证员在公证书上署名;
    3、公证人员询问遗嘱人时,除了见证人、翻译人员外,其他人员一般不得在场;
    4、公证遗嘱采用打印形式,公证人员对遗嘱草稿进行审查后打印,遗嘱人核对后在打印的遗嘱上签名;
    5、符合条件的,公证处应当出具公证书。
    《公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
    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将告知内容记录存档。法律依据:《公证法》第二十七条
    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
    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将告知内容记录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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