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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证明书丢失可以再婚吗?我该怎么办?

起诉离婚 2023-08-03 07:2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离婚证丢了可以复婚。再婚登记时,应当出具法院判决离婚的判决书或者调解书;如果是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的,应当出具离婚书。如果离婚证丢失,就需要去当初办理离婚的民政局补办离婚证书。
    根据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 离婚证丢了不影响再婚,根据《婚姻登记条例》有关结婚登记的规定,再婚当事人在办理结婚登记的时候必须出示自己无配偶的证明材料,以及双方当事人的的户口簿、身份证就可以依法按照正常婚姻登记流程办理结婚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 离婚判决书丢了要再婚按照正常结婚登记程序办理,根据《婚姻登记条例》只要再婚当事人依法与前夫或妻办理了离婚登记,在再婚结婚登记时有证据证明无配偶的证明材料,出示双方当事人的的户口簿、身份证就可以依法按照正常婚姻登记流程办理结婚登记。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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