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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举证责任有什么,法律怎样规定

债务追讨 2023-08-03 09:2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个人债务纠纷的举证责任规定为:由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举证证明存在债权债务关系。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要依法收集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等证据。
    如果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则可以依法申请法院收集。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第六十七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原告仅依据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已经偿还借款的,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存续承担举证责任。
    第十六条规定,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者其他债务的,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责任。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五条
  • 债权人需要承担的举证责任,具体有以下几种:
    1、提供其权利发生并已经届期的法律要件事实成立的证据;
    2、提供证据证明双方签订的借款合同的成立和生效;
    3、提供证据证明其已经提供了债权、以及债权债务数额;
    4、其他应当由债权人举证的证据。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九十一条
    人民法院应当依照下列原则确定举证证明责任的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一)主张法律关系存在的当事人,应当对产生该法律关系的基本事实承担举证证明责任;
    (二)主张法律关系变更、消灭或者权利受到妨害的当事人,应当对该法律关系变更、消灭或者权利受到妨害的基本事实承担举证证明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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