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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司不发工资,该怎么举报?但又不知道公司的名字,只知道上司的电话怎么办?

讨薪 2023-08-03 13:2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如果公司不发工资,劳动者应该准备好相应的投诉材料去当地的劳动局投诉。劳动局在受理劳动者的投诉后,会立即进行调查;情况属实的,则责令单位限期支付,否则会要求单位加付赔偿金给劳动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七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 如果公司不发工资,劳动者可以到公司所在地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投诉,但是需要提供不发工资的证据。一般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接到举报投诉之后,会主动去开展调查,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告知当事人。
    法律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九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
    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侵犯其劳动保障合法权益的,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为举报人保密;对举报属实,为查处重大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提供主要线索和证据的举报人,给予奖励。
  • 老板工资不发举报方法如下:
    1、电话投诉到当地劳动执法监察大队,会依法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并责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资,对于用人单位有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行为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分别责令限期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劳动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差额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
    2、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如果是给个人工作,不算劳动关系,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该个人老板,要求支付劳动报酬;
    3、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劳动仲裁,通过劳动仲裁下达的裁决书,向单位索赔,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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