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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女方怀孕,未到法定年龄结婚,却举行婚礼仪式,孩子生下后,不到半年,男方家遗弃女方,并不断侮辱女方,与女方断绝关系,请问:女方是否可以收到法律的保护?因女方怀孕,未到法定年龄结婚,却举行婚礼仪式,孩子生下后,并不断侮辱女方,是否可以收到法律的保护?

离婚 2019-04-11 09:5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领取结婚证属于婚姻无效,可以通常到一方当事人户籍所在地基层法院起诉,要求确认婚姻无效。但是申请时双方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婚姻有效。《婚姻法》第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四)未到法定婚龄的。《婚姻法解释一》第七条 有权依据婚姻法第十条规定向人民法院就已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体,包括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利害关系人包括:
    (二)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未达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第八条 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十条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申请时,法定的无效婚姻情形已经消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 只要双方当事人在民政部门申请领取了结婚证,就是合法夫妻,在离婚时属于两位的共有财产,就需要双方当事人本着女方和未成年子女权益出发,双方自行协议分割分配。
      若双方无法达成分割共有财产的一致意见,可以到法院起诉解决。
      《婚姻法》: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工资、奖金;
      生产、经营的收益;
      知识产权的收益;
      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 1.没有办理结婚登记双方属于同居关系。任何一方都有权决定结束同居关系。
    2.女方现在怀孕,男方是否在承担相关责任,要看此子是否为男方亲生。如果是则男方要对此子支付相关抚养费,女方在生育过程中的相关费用,男方也应该共同承担。如果不是,男方不承担任何责任。是与不是可以鉴定。
    3。除此之外,男方对女方不承担其它责任,也没有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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