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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岁的时候,我第一次给了一个二十多岁的男人,然后恋爱了一段时间。他说要分手,然后觉得女方觉得自己赔钱了,骗了他3000元作为补偿。这是违法的吗?

婚外情 2023-08-03 16:34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恋爱期间为对方花费财物,一般被认为是赠与。如果对方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欺诈手段骗取财产,达到较大数额的,才有可能构成诈骗罪。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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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该情况下,向对方索要补偿金是否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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