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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公证房地产所需的材料是什么?

房屋产权 2023-08-03 18:1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房屋公证需要以下材料:
    1、当事人身份证明(自然人提交户口簿、身份证、护照等;法人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
    2、房地产开发应当提交有关国家机关核发的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许可证;
    3、涉及房地产预售的,应当提交《房地产预售许可证》;
    4、涉及房地产权属转移的,应当提交房地产权属证明;
    5、提供房地产担保的,应当提交房地产所有权、使用权证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八条 公证机构办理公证,应当根据不同公证事项的办证规则,分别审查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身份、申请办理该项公证的资格以及相应的权利;
    (二)提供的文书内容是否完备,含义是否清晰,签名、印鉴是否齐全;
    (三)提供的证明材料是否真实、合法、充分;
    (四)申请公证的事项是否真实、合法。

  • 一、房产公证需要的材料有:
    (1)当事人各方的身份证明;
    (2)涉及房地产开发的,提交土地使用权证明、建设工程许可证等;
    (3)涉及房地产预售、销售的,提交房地产预售、销售许可证等;
    (4)涉及房地产权属转移的,提交房地产所有权证明;
    (5)涉及房地产担保的,提交房地产所有权及使用权证明。
    二、根据《公证法》第三条,公证机构办理公证,应当遵守法律,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
    公证机构对申请公证的事项以及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按照有关办证规则需要核实或者对其有疑义的,应当进行核实,或者委托异地公证机构代为核实,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应当依法予以协助。
  • 房产公证需要的材料如下:
    1、公证申请书;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3、房产产权相关的证明材料,房屋买卖合同等;
    4、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二十七条 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
    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将告知内容记录存档。
    第二十八条 公证机构办理公证,应当根据不同公证事项的办证规则,分别审查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身份、申请办理该项公证的资格以及相应的权利;
    (二)提供的文书内容是否完备,含义是否清晰,签名、印鉴是否齐全;
    (三)提供的证明材料是否真实、合法、充分;
    (四)申请公证的事项是否真实、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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