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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写借款只有借款人签名有效吗,法律上是如何规定的

债务追讨 2023-08-04 03:1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借条上只有借款人的签名是否有效,视具体情况而定。
    如果借条是当事人真实意思的表示,且内容合法,并经当事人签字确认的,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如果是违背当事人意愿或不知情情况下签订的,则不具备法律效力。
    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如果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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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借款只有签名和手印满足下列条件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当事人是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人;借款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序良俗;法定其他有效条件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 借款人手写借条中只有借款人的签名是有效的,但是在借条中需写明出借人的姓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规定,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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