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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和对象想离婚,我净身出户,但是房子还有贷款未还清,请问房子可以给她一人所有吗?房产证是两个人名字我和对象想离婚,请问房子可以给她一人所有吗?房产证是两个人名字

离婚 2019-03-18 13:5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夫妻离婚,一方继承遗产是否因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需要具体分析。
    《婚姻法》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净身出户是指在婚姻双方决定离婚时,婚姻的一方要求另一方退出婚姻时不得到任何共同财产。通俗的说就是离婚时一方要求另一方放弃一切财产,直接走人。如果双方是协议离婚的话,双方可以在离婚协议书上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约定,出轨的一方放弃所有财产,甚至将属于自己的个人财产赠予给另一方作为补偿,法律也是允许的。如果是去法院起诉离婚的话,我国婚姻法有离婚无过错方的损害赔偿的法律规定,我国《婚姻法》只规定了以下四种情形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如果符合以上法定情形,证据充分的话,法院一般会支持无过错方的损害赔偿请求,而损害赔偿的金额要与损害后果相适应,在司法实践中,赔偿的额度一般也不会太高。因此,除非出轨的一方自愿净身出户,否则很难让对方净身出户。
  • 如果离婚属于协议离婚,房子归一方也是协议而来,那么贷款债务也应该协商处理。如果离婚及房产分配属于法庭判决,那么贷款债务归属也应该由法庭判决。因为房产及债务都属于共同的。
    如果房子本身就属于个人财产,离婚当然归原本所属人。债务则属于共同的,那么债务就应该共摊分配。

  • 1、夫妻双方婚前以共有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后共同还贷,婚前取得房产证且房产证登记在一方名下,离婚按揭房怎么分?
    由于一般情况下,我们在认定房产归谁时的依据就是房产证上的名字。因此,此时极容易被认定为登记方财产。所以此时,未登记方主张该房屋为共同财产时,一要证明自己在婚前为购买房屋履行了出资义务;二要证明自己婚前是基于双方均认可所购房屋为共同所有的前提下出资的。如果不能提供相应的证据,则房产就会认定为与一方财产,在分割时不予分割。
    2、婚前夫妻一方父母参与出资购买,婚后取得房产证,离婚按揭房怎么分?
    根据法律的规定,夫妻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因此,婚前父母出资买房,婚后共同还贷也不影响房子的归属。此时,在离婚按揭房分割时,不参与分割,只归一方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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