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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是什么?

土地纠纷 2023-08-04 09:2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国有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终止日期是提醒使用者国有土地转让的期限已到,继续使用需要提前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进行申请续期,如果政府有预期规划那么就不会与原使用者续期。
    法律依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根据土地的用途对各类用途的土地使用权最高年限作了规定:
    (1)居住用地70年;
    (2)工业用地50年;
    (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
    (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
    (5)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 法律分析:国有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终止日期是提醒使用者国有土地转让的期限已到,继续使用需要提前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进行申请续期,如果政府有预期规划那么就不会与原使用者续期。法律依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第十二条 根据土地的用途对各类用途的土地使用权最高年限作了规定:
    (1)居住用地70年;
    (2)工业用地50年;
    (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
    (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
    (5)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 土地使用证终止日期是提醒使用者国有土地转让的期限已到,继续使用需要提前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进行申请续期的时间。土地使用期限是从开发商取得该地块的土地使用证之日开始计算,即国家首次出让该地块的时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第三十九条 土地使用权因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使用年限届满、提前收回及土地灭失等原因而终止。
    第四十条 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由国家无偿取得。
    土地使用者应当交还土地使用证,并依照规定办理注销登记。
    第四十一条 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请续期。需要续期的,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二章的规定重新签订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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