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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责的车主,不肯垫付医药费怎么办

交通事故赔偿 2023-08-04 10:3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肇事司机全责,不肯垫付医药费怎么办
    1、肇事司机全责,不肯垫付医药费是违法行为,可以自己先行付上医药费,拿着缴费单据到人民法院起诉。肇事者全责,造成受害者人身伤害的,必须给予赔偿。包括医疗费,医药费,误工费等等。也就是说肇事者必须赔偿。不赔可以直接起诉。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二、处理交通事故的流程有哪些
    处理交通事故的流程有如下:
    1、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接到报案之后,按照管辖范围予以立案;
    2、受理案件后,立即派员赶赴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勘查现场,收集证据;
    3、根据事故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的因果关系、作用大小等,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作出认定;
    4、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依据有关规定,对肇事责任人进行处罚;
    5、对交通事故造成损失赔偿问题进行调解;
    6、双方同意达成协议,由事故调解人员制作并发给损害赔偿调解书。
  • 车主全责不垫付医药费一般没有不良后果,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
    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
    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 车祸车主不垫付医药费,如果急需抢救费用,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的规定,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
    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第七十五条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
    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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