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怠于行使到期债权什么意思,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其他 2023-08-04 10:5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根据《合同法司法解释
    (一)》第十三条之规定,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是指债务人不履行其对债权人的到期债务,又不以诉讼方式或者仲裁方式向其债务人主张权利。 此规定强调债务人必须以诉讼或者仲裁的公力救济方式向次债务人主张权利,才视为债务人积极行使其到期债权的催告义务。 如果债务人仅采取直接向次债务人催告、向民间调解委员会请求调解等权利主张方式,都属于债务人怠于行使的表现。法律依据:《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 第十一条 个人贷款申请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借款人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或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境外自然人;
    (二)贷款用途明确合法;
    (三)贷款申请数额、期限和币种合理;
    (四)借款人具备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
    (五)借款人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
    (六)贷款人要求的其他条件。
  • 到期债权,通常指的是履行期限已经届满的债权,债务人如果不在履行期限内履行的,会构成违约;并且如果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损害债权人的到期债权的,债权人可依法行使代位权。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
    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
    第五百三十六条
    债权人的债权到期前,债务人的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存在诉讼时效期间即将届满或者未及时申报破产债权等情形,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代位向债务人的相对人请求其向债务人履行、向破产管理人申报或者作出其他必要的行为。
  • 到期债权是指履行期限已经届满的债权,债务人如果不在履行期限内履行的,会构成违约;并且如果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损害债权人的到期债权的,债权人可依法行使代位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三十五条 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
    第五百三十六条 债权人的债权到期前,债务人的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存在诉讼时效期间即将届满或者未及时申报破产债权等情形,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代位向债务人的相对人请求其向债务人履行、向破产管理人申报或者作出其他必要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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