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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北京汉仪创新科技商洽函怎么处理

招标投标 2023-08-04 17:2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具体是什么情况
  • 你好,建议和对方积极协商解决

  • 1.申请人向本地工商部门提交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和经营场所证明;
    2.工商部门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符合规定的当场登记,不全或者不合规定的告知申请人补全;
    3.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性内容进行核实的,依法进行核查,并自受理申请之日起 15 日内作出是否予以登记的决定;4符合个体工商户登记条件的,不予登记并书面告知申请人,说明理由,告知申请人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予以注册登记的,登记机关应当自登记之日起 10 日内发给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
    【《个体工商户条例》第八条: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应当向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申请注册登记。申请人应当提交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和经营场所证明。
    【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包括经营者姓名和住所、组成形式、经营范围、经营场所。个体工商户使用名称的,名称作为登记事项。
    【《个体工商户条例》第九条:登记机关对申请材料依法审查后,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予以登记;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要求的,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二)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性内容进行核实的,依法进行核查,并自受理申请之日起 15 日内作出是否予以登记的决定;

    (三)不符合个体工商户登记条件的,不予登记并书面告知申请人,说明理由,告知申请人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予以注册登记的,登记机关应当自登记之日起 10 日内发给营业执照。
    【国家推行电子营业执照。电子营业执照与纸质营业执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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