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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约定离婚的,如何办理相关手续?

协议离婚 2023-08-04 17:3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夫妻双方办理离婚手续的方式:
    1、办理协议离婚的,需要订立离婚协议,并共同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经过三十天离婚冷静期,即可亲自领取离婚证;
    2、办理诉讼离婚的,需要当事人想法院递交起诉状,法院决定依法受理案件后,应当进行调解,调解无效,确认感情破裂的,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 夫妻申请办理离婚手续的程序:夫妻双方事先就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书面的离婚协议,然后共同前往注册结婚的登记机构申请离婚登记。登记机构经核查后,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需要的手续:
    一、申请: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不得委托他人代理。
    二、审查: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的工作人员应审查申请人的身份信息及相关材料。
    三、登记:婚姻登记机关经过审查后予以登记。
    四、经过30天离婚冷静期的,双方当事人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领取离婚证,注销结婚证。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的规定,婚姻登记机关审查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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