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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人都在外地,怎么办理离婚手续

协议离婚 2023-06-30 10:32 人浏览
共11位律师解答
  • 您好,请问双方打算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呢? 一、 协议离婚 一般而言,办理离婚登记手续需要在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 但是根据最新《国务院关于同意扩大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的批复》(国函〔2023〕34号),自2023年5月12日起两年内,北京、天津、河北、内蒙古、辽宁、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陕西、宁夏等2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实施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 在以上地区,双方均非本地户籍的婚姻登记当事人可以凭一方居住证和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在居住证发放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婚姻登记,或者自行选择在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婚姻登记。 建议您可以登录您所在居住地民政局官网,或者电话咨询居住地婚姻登记机关询问。 二、诉讼离婚 选择诉讼离婚的,由于双方都在外地,通常可以在当地进行离婚诉讼,如分歧不大的,已经有相关方案的,也可以在诉调阶段达成一致意见。 如您还有其他疑问或需求,建议您咨询专业律师,希望我的解答对您有帮助。
  • 你好,一方不同意离婚的,带上起诉状,身份证,结婚证,债权债务证明,出轨等感情破裂证明,要求分割财产证明(如房产证,行驶证,工资卡号等)一式三份;向对方生活1年以上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有家暴的情况,要先及时报警,固定家暴的证据。网上离婚是说法院为了你们少跑法院的次数,可以网上提交起诉状等给法院的材料。仅仅是网上给材料法院,提交以后还是和一般起诉一样,该调解的调解,该去法院开庭的开庭。具体有疑问可以和我沟通。
  • “两人都在外地可以向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可以向被告经常居住地或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
  • 两个人都在外地,如果是国务院确定的居民婚姻登记跨省通办的试点省份,且有当地的居住证,可以去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但是如果没有就只能选择诉讼离婚。
  • 一般离婚手续 双方都同意离婚的 需要到双方任一方的户籍所在地办理 如果双方都不在户籍所在地 在外居住满一年的 也可以在居住地办理的
  • 这种只能委托律师且双方都要到场
  • 到一方户籍地民政部门办理。
  • 法律分析:如果两人都在外地,可以采取以下的方法离婚:1、即使在外地,想要离婚的应当去到相关民政部门处申请离婚登记,该民政部门是当初结婚登记的部门;2、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人民法院判决夫妻准予离婚,起诉的一方应当向另一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在外地只能通过诉讼的方式办理离婚手续,并且有前提条件,如果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可以在原告方的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但是如果是协议离婚的,外地不能办理,必须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二条
    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 两人都在外地离婚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离婚;如果是协议离婚的,不可以在异地离婚,因为协议离婚的必须要两人亲自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 你好,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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