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旷工自离后没有办理离职手续,原公司一直拖着不给停社保,也不缴费。我该怎么办原公司最多可以拖多久不停社保?

社会保险 2023-08-04 18:3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可以根据旷工的时间长短,来决定是否解除和该名劳动者的劳动关系,在劳动合同关系解除之日起。如果是当月15号之后,解除的劳动合同关系,那么还需要承担当月的这个社保费用,如果是当月15号之前,解除的劳动合同,那么当月的社保费用,无须承担。
    所以说解除劳动合同起,才可以停止劳动者的这个社保交费,这也是劳动合同法中明确规定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条 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 如果劳动者有出勤满15天,用人单位应当在当月为其缴纳社保。
      离职当月应当正常参加社保,而从次月开始暂停其社保缴费。
      社保依据当事人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记录确定停保时间,当月生效的法律依据:《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那么当月也应当按照正常情况为员工参保,即便是其只有一天的上班时间。
      
    二、单位不缴纳社保怎样处理
      单位不给员工交社保的,根据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需要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同时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 所以,如果用人单位存在不交社会保险的情况,应前往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区人社局咨询、信访、投诉。
      
    三、员工自愿不交社保单位能同意吗
      不能同意,这是单位的法定义务。
      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缴纳社保的费用作为员工的福利直接作为工资的一部分予以发放,他们实际上涉及一个共同的问题,就是社会保险是否可以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协商约定的问题。意思自治、平等协商是一大基本原则,但这种自治必须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之内。不管是签到劳动合同还是书面承诺书,双方虽然在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但是由于协议中有关社会保险的内容违反了国家现行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从而导致双方合同中约定的条款无效。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从法律的规定我们可以看出,社会保险是国家强制保险,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即使劳动者主动提出要求也不能免除用人单位为职工参加社会保险的法定义务。劳动者虽主动要求用人单位不为其参加社会保险,并作出书面承诺,但会有最终会被认定为无效的风险。故公司把相应费用直接支付给劳动者本人而并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将给公司带来不利的法律后果。另《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也即意味着公司仍应依法补缴社会保险费。针对公司以前发给劳动者的那笔社保费用如何处理的问题,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因此,公司在履行法定义务后可依法要求劳动者退还已实际支付的相应费用。
      另外,我们还应看到缴纳社会保险不光是用人单位的责任,劳动者也是责任的主体。我们知道,权利是可以放弃的,法律不会干涉,即是说劳动者的权利,劳动者可以放弃,但是对于义务,就必须履行,无权放弃。因此,即使劳动者不想参加社会保险也是不允许的。
  • 通常情况下,如果只是存在漏缴或者未足额缴纳的,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很难获得支持(各地有一定区别),除非自始至终未缴纳社保。
    但是,您可以通过社保投诉,要求单位补缴社保。
    但是,您可以通过社保投诉,要求单位补缴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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