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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揽合同承揽人的义务是什么,法律的规定是什么

招标投标 2023-08-05 08:0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承揽合同中共同承揽人的义务有: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主要工作,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接受定作人必要的监督检验;以及向定作人交付工作成果,提交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条
    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第七百七十二条
    承揽人应当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主要工作,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承揽人将其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未经定作人同意的,定作人也可以解除合同。
    第七百七十九条
    承揽人在工作期间,应当接受定作人必要的监督检验。定作人不得因监督检验妨碍承揽人的正常工作。
    第七百八十条
    承揽人完成工作的,应当向定作人交付工作成果,并提交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
    定作人应当验收该工作成果。
  • 共同承揽人的主要义务: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主要工作,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接受定作人必要的监督检验;以及向定作人交付工作成果,提交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条
    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第七百七十二条
    承揽人应当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主要工作,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承揽人将其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未经定作人同意的,定作人也可以解除合同。
    第七百七十九条
    承揽人在工作期间,应当接受定作人必要的监督检验。定作人不得因监督检验妨碍承揽人的正常工作。
    第七百八十条
    承揽人完成工作的,应当向定作人交付工作成果,并提交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
    定作人应当验收该工作成果。
  • 法律分析:答承揽合同中的承揽人的主要义务是:依约定完成相应的工作任务,并交付相应的工作成果。在交付工作成果之前,对标的物意外灭失或工作条件意外恶化风险所造成的损失承担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七十二条 承揽人应当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主要工作,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承揽人将其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未经定作人同意的,定作人也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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