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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

合伙企业 2023-08-05 08:0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注销合伙企业的具体流程如下:
    1、向工商局提出注销登记的申请,填写注销登记申请表;
    2、提交清算报告、债务清偿保证书、完税证明等材料;
    3、工作人员审查材料;
    4、符合条件的,受理申请;
    5、作出准予注销登记的决定。
    《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四十五条规定,企业法人根据《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申请注销登记,应提交下列文件、证件:
    (一)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
    (二)原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的文件;
    (三)主管部门或者清算组织出具的负责清理债权债务的文件或者清理债务完结的证明。
    法律依据:《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四十五条
    企业法人根据《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申请注销登记,应提交下列文件、证件:
    (一)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
    (二)原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的文件;
    (三)主管部门或者清算组织出具的负责清理债权债务的文件或者清理债务完结的证明。
  • 注销合伙企业,一般有四个流程,具体如下:
    1、申请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到企业登记场所提交申请;
    2、登记机关收到登记申请后,对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进行审查;
    3、经对申请人提交的登记申请审查,企业登记机关决定是否受理;
    4、准予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的,出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作出准予企业设立登记的,出具《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告知申请人领取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第九十条
    清算结束,清算人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在十五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申请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

  • 合伙企业办理注销登记,应当提交的资料包括书面申请、全体合伙人或清算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以及营业执照正、副本等。合伙企业注销之前应当进行清算。法律依据:《合伙企业法》第八十八条
    清算人自被确定之日起十日内将合伙企业解散事项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人申报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人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清算期间,合伙企业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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