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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损害赔偿怎么样调解

交通事故赔偿 2023-08-05 11:3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道路交通损害赔偿调解的流程:
    (一)告知各方当事人权利、义务;
    (二)听取各方当事人的请求及理由;
    (三)根据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事实,确定当事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
    (四)计算损害赔偿的数额,确定各方当事人承担的比例;
    (五)确定赔偿履行方式及期限。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九十一条
    交通警察调解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按照下列程序实施:
    (一)告知各方当事人权利、义务;
    (二)听取各方当事人的请求及理由;
    (三)根据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事实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确定当事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
    (四)计算损害赔偿的数额,确定各方当事人承担的比例,人身损害赔偿的标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财产损失的修复费用、折价赔偿费用按照实际价值或者评估机构的评估结论计算;
    (五)确定赔偿履行方式及期限。
  •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流程如下:
    1、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介绍交通事故的基本情况;
    2、宣读交通事故认定书;
    3、分析当事人过错导致交通事故的客观事实,对其进行教育;
    4、根据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当事人责任,确定当事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
    5、制定调解协议,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 交通事故中这样调解损失赔偿:
    1、当事人达成一致,共同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的调解申请;
    2、达成调解一致的,应当制作调解协议;
    3、未达成调解一致的,可以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或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八十六条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八十六条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八十六条
    当事人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之日起十日内一致书面申请。
    当事人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或者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
    第八十七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合法、公正、自愿、及时的原则进行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
    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应当公开进行,但当事人申请不予公开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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