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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问他人私自占我宅基地建房,村委不同意拆除,需要怎么处理

拆迁补偿 2023-08-05 11:4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协商不成,可起诉
  • 您好,可以起诉处理的
  • 私自拆除他人违章建筑要赔偿。认定违章建筑是行政部门的职责,强行拆除违章建筑,也是执法部门的职权,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不能擅自拆除。我国法律规定,损害他人私人财产的,应当恢复原状或折价赔偿。
    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八条
    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
    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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