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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哪些方法可以申请抗诉,有哪些法律规定?

刑事辩护 2023-08-05 12:1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申请抗诉应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诉书:申诉书中要写明申诉人的通信地址,邮编,联系电话。申诉理由应当针对法院生效判决或裁定,简明扼要地写明该判决或裁定在认定事实、适用法律以及人民法院在审判程序方面存在的问题,申诉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申诉人在申诉书上亲笔签名。申诉人为法人或组织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一十七条 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本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时候,应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 抗诉申请书提交程序:
    1、当事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判决书进行的申诉,人民检察院应当受理,并由有抗诉权或者有提请抗诉权的人民检察院立案,进行是否提出抗诉的审查;
    2、经过审查,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作出抗诉、不抗诉、向人民法院或者有关单位提出检察建议的决定;
    3、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决定提出抗诉的,应当制作抗诉书;
    4、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人民法院再审时,应当通知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席法庭。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二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决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调解书提出抗诉的,应当制作抗诉书。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决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调解书提出抗诉的,应当制作抗诉书。
    第二百一十三条
    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案件,人民法院再审时,应当通知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席法庭。
  • 刑事抗诉答复方式有:上级检察院认为抗诉正确的,应当支持抗诉。认为抗诉不当的,应当向同级人民法院撤回抗诉,并且通知下级检察院。下级检察院认为上级检察院撤回抗诉不当的,可以提请复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
    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裁定的抗诉,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抗诉书,并且将抗诉书抄送上一级人民检察院。
    原审人民法院应当将抗诉书连同案卷、证据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并且将抗诉书副本送交当事人。
    上级人民检察院如果认为抗诉不当,可以向同级人民法院撤回抗诉,并且通知下级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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