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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不交医药费怎么办

工伤索赔 2023-08-05 12:5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工伤公司不出医药费可以向向劳动部门投诉申请进行强制工伤赔偿。如果职工在工作过程中遭受事故伤害,必须马上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如果情况紧急要先到附近的医疗机构进行急救。
    同时,立刻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交工伤认定。如果工伤职工不认同劳动保障部门的结论,还可以在收到工伤认定书两个月内申请行政复议;如果对复议决定不服的,还可以在15日内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工伤不交医药费可以报警,但是报警无法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发生工伤,职工首先要到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不申请工伤认定,就无法通过工伤获得相应的赔偿。如果单位不给职工申请工伤认定,职工个人应当在受伤之日起一年内向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 法律分析:工伤老板不出医药费可以向向劳动部门投诉申请进行强制工伤赔偿。如果职工在工作过程中遭受事故伤害,必须马上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如果情况紧急要先到附近的医疗机构进行急救。同时,立刻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交工伤认定。如果工伤职工不认同劳动保障部门的结论,还可以在收到工伤认定书两个月内申请行政复议;如果对复议决定不服的,还可以在15日内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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