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继承房产分割纠纷起诉程序是怎样的

遗产继承 2023-08-05 13:0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房产继承分割的法律程序是:在法定继承中确定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分得的遗产份额的基本准则。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嘱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继承权男女平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条,继承权男女平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 房产继承官司起诉流程为:
    1、由原告到房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2、人民法院在收到起诉书后7日内发放立案通知书;
    3、交纳起诉费;
    4、整理被继承人死亡证明、原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房产的证明等相关诉讼材料;
    5、等待法院传票通知开庭;
    6、开庭前进行庭前调解,调解不成由法院审理判定。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二条
    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房产继承诉讼的手续有:当事人向不动产所在地的法院提起诉讼。符合受理条件的,法院受理并立案调查。受理后法院向继承纠纷的被告送达起诉状,被告进行答辩。法院安排开庭审理。
    法院作出判决,并监督按判决执行。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南通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