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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继女继承问题

遗产继承 2023-08-05 13:2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继子女继承权的确定标准就是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是否形成了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如果形成了,那么可以确定继子女拥有继承权,如果没确定的,则继子女没有继承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继子女继承权的法律规定:只有在继子女受到继父母的扶养或扶助,经法律确认其形成了扶养关系时,继子女才有继承权。继子女此时可以以第一顺位继承人的身份在法定继承中继承继父母的遗产。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 继子女的代位继承权具体包括以下内容:继子女如果与继父母存在抚养关系的,可以依法继父母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的一种继承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
    血亲既包括自然血亲,也包括法律拟制的血亲。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五条
    亲属包括配偶、血亲和姻亲。
    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为近亲属。
    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近亲属为家庭成员。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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