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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办理结婚户口迁移的手续,法律上是如何规定的

其他 2023-08-05 15:3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结婚户口迁移手续流程为:
      
    1、首先持结婚证和一方户口簿,到一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将婚姻状况改为“已婚”,并且开具好“户籍证明”。
      
    2、再接着持双方户口簿,男女身份证,结婚证,一方户籍证明,一方村(居)委会证明,到一方派出所填写入户申请表,报县公安局审批,需要注意的是有些地区需要提供计生办的“婚育证明”。
      
    3、待审批后,可以网上迁移,也可以拿“户口准迁证明”到一方派出所把户口迁回来。
      
    4、等到一方落户后,需要重新办理身份证。
      《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 结婚户口迁移的手续有:当事人持结婚证和女方户口簿,到女方户籍派出所将婚姻状况改为“已婚”;然后持双方户口簿,男女身份证,结婚证,女方户籍证明,男方村(居)委会证明,到男方派出所填写入户申请表,报县公安局审批;审批后,可网上迁移,也可拿“户口准迁证明“到女方派出所把户口迁回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 办理结婚户口迁移手续的方式:
    1、向迁入地户籍登记机关提交户口本、结婚证、身份证等材料,申请户籍迁入;
    2、向原籍地户籍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3、向迁入地登记机关提交迁出证,申请户籍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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