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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8号入职一家装修公司,5月30号口头说了不想干了,今天31号交接好了工作,也让老板给我写了后面应该结算的工资条。我不想干的原因为,3.28号星期天休息二,未去公司开月会,罚款两百,5月28号星期天休息日,因为产检,后赶去开会,因为时间匆忙,迟到和未换工服开会,共计罚款100,我以不想交罚款,公司一定要扣口头说第二天下午核算工资。。以及今天核对工资,依旧这300还是扣除,说剩余的6月15号会发。这种情况我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 并且该公司还有以下情况。 1.入职近三月,未签劳动合同。 2.未缴纳社保。 3.法定假日,清明,五一,都并未放假,或加班费。 4.期间公司公账代发工资,没有工资条,因为财务报表错误,3月错发工资,今天核算工资时也旧事重提,在5月工资基础上,扣除3月多发工资,再扣星期天未开会罚款100 以上情况,都有群里文字或图片记录,以及工作计划和工作照片可以证实。

讨薪 2023-08-05 15:56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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