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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租售同权政策是什么,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

租赁合同 2023-08-05 16:5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我国租售同权的政策内容是:扶持住房租赁企业,促进大、中、小企业蓬勃发展;做大租赁供应市场,鼓励供应主体多元化;允许商业用房改租赁住房,土地年限不变,水,电,气按居民标准执行;鼓励城中村做好安防,统一出租。法律依据:我国租售同权的政策内容是:扶持住房租赁企业,促进大、中、小企业蓬勃发展;做大租赁供应市场,鼓励供应主体多元化;允许商业用房改租赁住房,土地年限不变,水,电,气按居民标准执行;鼓励城中村做好安防,统一出租。
    法律依据:
    《关于在人口净流入的大中城市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通知》第二条
    鼓励国有、民营的机构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发展,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经纪机构、物业服务企业设立子公司拓展住房租赁业务。
    人口净流入的大中城市要充分发挥国有企业的引领和带动作用,支持相关国有企业转型为住房租赁企业。住房租赁企业申请工商登记时,经营范围统一规范为住房租赁经营。公安部门要比照酒店业管理方式,将住房租赁企业登记的非本地户籍租住人员信息接入暂住人口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对租客信息的有效对接。
    加大对住房租赁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拓宽直接融资渠道,支持发行企业债券、公司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等公司信用类债券及资产支持证券,专门用于发展住房租赁业务。
  • 租售同权是在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利的前提下,使得租房居民能够与买房居民享有同等权利的举措,租售同权的权利包括租房人子女入学教育的同权以及教育、养老、医疗、公共交通、住房保障、公共文化体育、残疾人服务等社会公共资源的同权。法律依据:《关于在人口净流入的大中城市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通知》第一条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近年来作出了一系列决策部署。
    各地区有关部门要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上来,充分认识到加快推进租赁住房建设、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是贯彻落实“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这一定位的重要举措,是加快房地产市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建立购租并举住房制度的重要内容,是解决新市民住房问题、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的重要方式,是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住有所居目标的重大民生工程。
  • 租售同权具体条件是:
    1、确定培育和发展租赁市场。形成供应主体多元、经营服务规范、租赁关系稳定的住房租赁市场体系,同时要发展住房租赁企业;
    2、租房权益获立法保障。
    除住房租赁合同约定的情况外,出租人不得扣留押金。出租人扣留押金的,应当承担举证责任;
    3、确定首批试点城市。大中城市要支持相关国有企业转型为住房租赁企业,鼓励民营的机构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发展,厦门深圳、南京、杭州等12个城市成为首批试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二十六条
    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
    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视为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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