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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哪几种合同属于可撤销合同,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8-05 17:3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下列几种类型的合同是可撤销合同:
    1、显失公平订立的合同;
    2、因欺诈而订立的合同;
    3、因胁迫而订立的合同;
    4、因重大误解而订立的合同等。
    上述合同的撤销时间为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应当为九十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
    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 法律分析:可撤销合同的情形主要有如下几种:
    1、合同是因重大误解而订立的;
    2、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
    3、乙方以欺诈、胁迫或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表示的情况下所订立;
    4、必须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向法院仲裁机构申请。
    5、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善意相对人在合同被追认之前可以行使撤销权。
    6、无权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善意相对人在合同被追认之前可以行使撤销权。
    7、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实施或无偿、低价转让、处分其财产的行为,受损害的债权人有权行使撤销权。
    法律依据:《中风化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七条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九条 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条 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 属于可撤销合同的类型有:一方实施欺诈行为签订的合同;一方或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签订的合同;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签订的合同;重大误解签订的合同;法定其他情形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条
    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一条
    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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