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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男方交的首付,婚后男方还贷,离婚女方有没有可能分房

离婚房产分割 2023-08-06 01:0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婚前贷款买的房不一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前由一方当事人贷款买房,且房产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也是由自己用个人财产偿还贷款的,该房产应认定为夫妻个人财产,离婚时其配偶不得主张分割;如果是夫妻二人共同在婚前贷款买房,房产登记在夫妻二人名下,婚后共同还贷的,则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均可主张分割。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婚前一方首付婚后共同还贷离婚分割房子如下:
    1、婚前个人首付,婚后共同还款的,一般判给房产证署名一方,对另一方根据共同还贷数额以及房屋涨价的部分进行补偿;
    2、婚前个人贷款买房未办理房产证的,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3、婚前个人贷款买房加名的,另一方有权分割房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结婚前买的房离婚房贷尚未清偿的情况下,是可以分割的。一般需在离婚时,由双方协议处理该房产;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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