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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买房,男方父母支付首付,然后以男方父母的名义贷款,房子会有女方的一半

离婚房产分割 2023-08-06 02:3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婚后买房,男方父母出资一半,房屋登记在双方名下的,属于男方父母对男女双方的赠与,属于男女双方的共同财产,离婚后原则上由双方均分。婚后买房,男方父母出资一半,明确约定赠与男方的,则属于男方的个人财产,但是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属于共同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根据你的描述,婚后由男方父母出资付首付,夫妻双方共同还贷,房产证只写了女方名字,离婚时房产如何分割呢?作为旁观者来看,首先说婚后购买的房子应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为婚后双方共同承担还贷,那么首付是由男方父母出资付款,是属于赠予,但是赠予肯定是有条件的,因此上可以分开来分割,首付部分是由男方父母出资,如果男方父母要求退还,可以将首付部分 分割给男方父母,剩余部分是夫妻共同承担还贷,可以平均分割,这样房产就分割完毕了。
    假如说贷款还未还清,则债务也同时分割分别承担还贷。假如说有一方要房,一方要钱,可以由要房方支付另一方资金。自己斟酌吧年轻人。
    只是个人观点仅供参考罢了。
  • 婚后的房子是男方父母出的,首付买的,又不是全款买的房子,如果虽然是以男方的名义还款,但是如果你在生活中,你也付出了生活,只是他付款付付出了房的首付,这应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一部分,而不是属于南方,如果南方父母是全款买的房子,那样房子就属于南方的,这并不是全款,只是个首付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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