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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失火房东是不是承担责任,法律怎样规定

房屋租赁 2023-08-06 02:3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租房失火,如果不是因承租人过错导致的,且双方也没有约定在租赁期间租赁物维修责任归承租人的,房东需要承担维修责任。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二条规定,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七百一十三条规定,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因承租人的过错致使租赁物需要维修的,出租人不承担前款规定的维修义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二条
    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七百一十三条
    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因承租人的过错致使租赁物需要维修的,出租人不承担前款规定的维修义务。
  • 租房失火房东房东为责任人的承担责任。因电气设备的老化而引起的火灾,房东应当承担责任;租房协议写明电路、水路由租客管理,损坏、失火由租客负责的,租客应当承担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一十条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百一十一条
    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第七百一十二条
    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七百二十九条
    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 出租房里着火房东要承担责任吗
    法律分析:
    房东出租的房屋应该有合法的产权,有符合居住的安全、消防、卫生等条件。房东在租房子给承租人前,必须对出租房屋内的消防设施、器材进行日常管理和定期检查,如果出租房屋要改变使用功能和结构的,应当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发现火灾隐患及时消除或者通知承租人消除。
    如果房东未能履行消防安全义务出租房屋后导致严重后果的,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如果房东尽到了合理的义务,房屋安全也没有问题的,房东对房客安全事故的发生没有过错则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四条规定: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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