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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对交通事故负主要责任,但受伤了,可以要求对方保险公司提前支付医疗费吗?

交通事故赔偿 2023-08-06 14:1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发生交通事故以后,肇事方不愿意提前支付医疗费用,可以有两种办法来解决。
    第一种办法就是向对方的车辆的保险公司申请该交强险医疗责任限额范围内先行垫付。根据法律的规定,机动车应当投保交强险,保险公司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在交强险医疗责任险入范围内垫付医疗费用,到时可以先向交警部门申请,由交警部门向保险公司发出书面通知先行垫付。
    第二种方式就是向法院提起诉讼,但是诉讼必须以对方负有相应的责任为前提。
  • 首先,保险公司有责任提前支付救助费用。交通事故发生后,保险公司需要支付或者提前支付救助费用救助受伤人员的,保险公司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通知后,必须及时向医疗机构支付或者垫付救助费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六十五条保险人对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的损害,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合同的约定,直接向该第三者赔偿保险金。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损害,被保险人对第三者应负的赔偿责任确定的,根据被保险人的请求,保险人应当直接向该第三者赔偿保险金。
    被保险人怠于请求的,第三者有权就其应获赔偿部分直接向保险人请求赔偿保险金。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损害,被保险人未向该第三者赔偿的,保险人不得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
    责任保险是指以被保险人对第三者依法应负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 发生交通事故后,可以要求保险公司垫付医疗费用。不属于保险公司责任的,可以申请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支付。
    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四条国家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以下简称救助基金)。有下列情形之一时,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由救助基金先行垫付,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一)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
    (二)肇事机动车未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
    (三)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
    扩展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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