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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离婚财产赠与协议可以撤销吗,法律怎样规定

离婚房产分割 2023-08-06 15:5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父母离婚财产赠与协议不一定可以撤销。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可以向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财产赠与协议的。但是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所以父母离婚财产赠与协议只有满足法定条件的情况下才可以撤销。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七十条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 父母离婚财产赠与协议一般是不可以撤销的,但是在订立离婚协议时,订立其中关于财产分割的部分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可以向法院起诉变更该部分。关于离婚的部分则不能变更。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七十条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 父母离婚财产赠与协议一般不可以撤销,除非发现订立财产赠与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
    法律上规定,离婚财产赠与协议中已经明确约定将财产归子女所有的,作为父母双方对财产处分的合意,并经国家民政机关确认并备案,若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则该协议作为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可以撤销。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七十条规定,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七十条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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