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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拿到工伤认定决定书后我该怎么样办

工伤索赔 2023-08-06 17:5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工伤认定决定书拿到后按以下程序处理:
    1、医疗费用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
    2、停工留薪期内工伤治疗、康复期的工资按原待遇支付;
    3、停工留薪期间需要护理的,由单位负责,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按当地标准支付;
    4、伤情稳定后,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鉴定工伤等级,然后根据伤残等级向用人单位索要伤残赔偿;
    用人单位不履行上述义务的,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维护其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 收到工伤认定书后的具体做法:
    1、核对认定结论看结论有没有问题;
    2、依法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依据鉴定的标准计算出赔偿数额;
    3、处理赔偿事宜,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获取工伤赔偿。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二条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 当事人拿到工伤认定决定书后,如果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该去鉴定劳动能力,之后及时去向社保经办机构和用人单位索取工伤赔偿。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五条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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