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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抵押的房屋买卖是不是有效

抵押担保 2023-08-07 07:1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有抵押的房屋买卖是否有效应视其是否满足法律规定的生效条件而定。房屋设定了抵押权并不会对房屋买卖行为的效力产生影响。只是对于这类房屋在卖出前,抵押人需通知抵押权人。
    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四百零六条第一款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第一款
    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
  • 抵押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取决于实际情况。房屋抵押权存续期间,抵押人经抵押权人同意转让抵押房屋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抵押人应当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存款转让所得价款,抵押权人不得对该房屋行使抵押权,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房屋抵押权存续期间,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转让抵押房屋的,抵押权人应当行使抵押权或者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并予以支持。但是,除非抵押人清偿债务抵押权消灭,或者受让人代为清偿债务抵押权消灭。
    3、房屋抵押权存续期间,抵押人未通知买受人抵押事项转让抵押房屋的,买受人请求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应予以支持。但是,抵押权人追认转让或者清偿债务抵押权的除外。抵押房屋未办理抵押登记的,抵押权人不得与买受人对抗。
    第三十七条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抵押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第四百零六条
  • 房屋被抵押的买卖合同是否有效有以下情况:
    1、卖房方将已办理抵押登记的房屋进行转让并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卖方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如银行)并告知买方房屋已抵押的情况。
    如卖房方未通知抵押权人,但告知了买方房屋已办理抵押登记的情况,则抵押权人可主张房屋买卖合同无效,而买方则不能以此主张买卖合同无效;
    2、如卖方通知了抵押权人但未告知买主房屋已经抵押的情况,则买方可主张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如卖方既未通知抵押权人,也未告知买方房屋已经抵押的情况,则抵押权人和买方均可主张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
    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
    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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