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爷爷去世了,没有遗嘱,房产证的名字还是爷爷的名字,房子由其中一个儿子住下。现在这个儿子结婚了,生下女儿,如将来这个儿子死去,孙女有权继承爷爷的房产吗?如不能继承,房子是否由这个儿子的其它兄弟继承?

遗产继承 2023-08-07 07:1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如果没有遗嘱的前提下,其遗产依继承法规定的法定顺序进行继承:即其死亡遗产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依法继承。
  • 你好,如果没有遗嘱的话,继承房产要按照法定继承处理,与老人居住一起并且长期尽赡养义务的子女可以适当多分,至于多分的具体份额,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裁定。
  • 如果有遗嘱且遗嘱上面明确表示房产由孙子继承,孙子可以继承爷爷的房产。如果没有遗嘱,一般情况下孙子是不可以继承的,但是如果孙子的父亲或者母亲先于爷爷死亡适用代位继承可以继承本该属于父亲或母亲的份额。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重庆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