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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刑事赔偿,去法院那个部门交

刑事赔偿 2023-08-07 11:5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申请刑事赔偿,要以该刑事案件已经撤销或者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审判机关作出发生法律效力的无罪判决为条件。必须在刑事诉讼程序终结且确定为无罪的情况下才能申请国家赔偿。而“案件侦查未终结”的,表明刑事诉讼并未终结,因此,不具备申请国家赔偿的条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第七条规定,赔偿请求人认为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修正的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第
    (一)、
    (二)、
    (三)项、第十八条规定情形的,应当在刑事诉讼程序终结后提出赔偿请求,但下列情形除外:
    (一)赔偿请求人有证据证明其与尚未终结的刑事案件无关的;
    (二)刑事案件被害人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八条的规定,以财产未返还或者认为返还的财产受到损害而要求赔偿的。
  • 申请刑事赔偿,要以该刑事案件已经撤销或者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审判机关作出发生法律效力的无罪判决为条件。必须在刑事诉讼程序终结且确定为无罪的情况下才能申请国家赔偿。而“案件侦查未终结”的,表明刑事诉讼并未终结,因此,不具备申请国家赔偿的条件。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第七条规定,赔偿请求人认为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修正的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第
    (一)、
    (二)、
    (三)项、第十八条规定情形的,应当在刑事诉讼程序终结后提出赔偿请求,但下列情形除外:

    (一)赔偿请求人有证据证明其与尚未终结的刑事案件无关的;

    (二)刑事案件被害人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八条的规定,以财产未返还或者认为返还的财产受到损害而要求赔偿的。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国家赔偿的立案规定是:
    1.赔偿请求人向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人民法院提出赔偿申请,收到申请的人民法院根据本规定予以审查立案。
    2.赔偿请求人当面递交赔偿申请的,收到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国家赔偿法第十二条的规定,当场出具加盖本院专用印章并注明收讫日期的书面凭证。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国家赔偿案件立案工作的规定》 第四条
    赔偿请求人向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人民法院提出赔偿申请,收到申请的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其申请符合下列条件的,应予立案:
    (一)赔偿请求人具备法律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本院是赔偿义务机关;
    (三)有具体的申请事项和理由;
    (四)属于本规定第一条规定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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