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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就是我父亲今年在工地上受了伤腰脊柱压缩骨折工地前三个月就没管现在想了解此时我想问一下我们可以拿到什么赔偿

工伤索赔 2023-08-07 12:1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工伤赔偿需要先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再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的结果,综合月工资与单位协商索赔。具体赔偿项目可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工资、伙食补助费、交通费、营养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等。
    但是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出来后多久可以领取伤残待遇,现行的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并没有明确的规定。如用人单位依法缴纳了工伤保险,工伤待遇分别由用人单位和工伤保险基金承担,用人单位承担部分直接按伤残等级向用人单位索要即可,工伤保险基金承担部分需要按相关规定,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报支付手续,经审批无误后才能发放。

  • 1、认定属于工伤后,劳动者可以获利以下的赔偿:
    (1)、工伤保险基金赔偿的范围;
    (2)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3)住院伙食补助费;
    (4)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5)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6)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7)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8)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9)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10)劳动能力鉴定费。
    2、由用人单位支付的费用:
    (1)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2)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3)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
  • 赔偿一般分为两部分:工伤社保赔偿和企业单位赔偿。工作在工地受伤后,需要做工伤鉴定,然后拿鉴定书和相关材料去社保部门提交申请,另外与单位协商要求单位赔偿。治疗期间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都是单位承担。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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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我父亲在工地受伤导致腰脊柱压缩骨折,工地前三个月未给予照顾的情况,我们能够获得哪些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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