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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交通罚款不服的怎么样申请复议

行政处罚 2023-08-07 15:2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对交通罚款不服的,当事人可以向上一级交通管理部门申请行政复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复议需要以下资料:
    1、书面的复核申请书一份;
    2、事故当事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事故当事人不能亲自办理,需要委托的,附委托书一份、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4、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复印件一份。
    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收到当事人书面复核申请后五日内,应当作出是否受理决定;自受理复核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进行审查,并作出复核结论;作出复核结论,责令原办案单位重新调查、认定;召集事故各方当事人,当场宣布复核结论。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
  • 对交通罚款不服申请复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
    法律依据:《行政复议法》第九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第十一条
    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
  • 对交通罚款不服的,当事人可以书面或者口头申请行政复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法律依据:《行政复议法》第九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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