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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司辞职了社保怎么办,处理的办法是什么

其他 2023-08-07 16:4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辞职后社保的处理如下:
    一、首先需要做的就是结算个人账户。缴纳的社保当中养老、医疗保险有个人账户,而失业、工伤、生育保障是没有个人账户的。
    二、如果找到新工作,就带着凭证去新公司人事部门办理社保转移,把之前账户上的余额转到新公司的个人社保账户上。
    而且,医保中断两三个月新公司都会帮我们补交上的。
    三、离职之后未找到新工作,而是自己创业的情况。那么这种情况就需要自己参加社保,或者社保断交。在离职之前,我们也需要办理社保凭证。
    医疗保险中断,次月是不能享受医保报销待遇的。所以,即便我们社保中断了,也要参加一份医疗保险给自己提供保障。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 辞职了社保的处理分以下几种情况:
    1、辞职后在参保当地找到的新单位。社保转入新单位参保,原单位办理停保,新单位直接办理参保。
    2、如果没有入职新单位的,由原单位要办理停保。如果想继续参保的,可以找一家人力资源公司,将自己的社保挂在该公司下,以人力资源公司的名义参保。公司给缴纳的那部分费用也需要自己承担,且需要向人力资源公司缴纳一定的服务费用。如果不愿意自费参保的,可以暂停缴纳社保,社保也不会清零。
    3、辞职后异地工作的,需办理社保转移手续,把原来在单位缴纳的社保转移到新城市企业单位那里缴纳,先到原来公司的社保局打印参保凭证,办理社保转出,然后到新工作城市社保局办理社保转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九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二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 辞职之后,对于社保的处理有以下规定:
    1、养老保险都是有个人账户的,身份证号就是帐号,辞职后可以有三种处理方式。
    一是停止交费,形成缴费年限中断,个人账户积累停止,但只要时间不长对今后影响不大。
    二是由个人全额缴纳,即不中断缴费把过去连同企业缴纳的部分一并自己缴纳,但这样个人负担较重不太合算。
    三是如果到外地谋职可以办理保险转移手续,到新的就业地区。不管哪种方法,找到新的工作单位按原帐号继续缴费即可,不用补交,但就是不能退。
    2、医疗保险,也是有个人账户的,辞职后处理方法基本同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里的钱可以在当地继续使用。
    3、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都没有个人账户,辞职后保险自动解除,但失业保险只要缴满一年,不是个人原因造成的失业,就可以领取。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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