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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他人辱骂还有侵犯了我的肖像权,该怎么办?

肖像权 2023-08-07 18:5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被他人侵犯肖像权的,对无营利目的的侵害肖像权名誉权的行为,被侵权人有权要求停止侵权,赔偿精神损失;对以营利为目的的侵权行为,被侵权人既有权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又有权要求侵权人对侵害肖像权所造成的物质上的损失,进行经济损害赔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八条
    自然人享有肖像权,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
    肖像是通过影像、雕塑、绘画等方式在一定载体上所反映的特定自然人可以被识别的外部形象。
    第一千零一十九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
    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肖像作品权利人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 法律分析:被别人侵犯肖像权,被侵权人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要求赔偿损失。如果对方不承担上述民事责任的,被侵权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赔偿损害,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一十一条 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
  • 认定侵犯肖像权,不是看什么样的照片,而是看行为人的使用目的。只要是以营利为目的,并且没有得到其他的民事主体同意的情形之下的行为,就属于侵犯了他人的肖像权。侮辱照片也属于侵犯肖像权。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九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肖像作品权利人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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