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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要解封被我查封的房产,怎么提出异议

房屋产权 2023-08-08 01:1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院查封房产解封方式为:债务人偿还债务后,向人民法院申请解除查封;债务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供其它财产作为担保。另外如果当事人认为查封错误的,可以申请异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六十二条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实现担保物权裁定、确认调解协议裁定、支付令,由作出裁定、支付令的人民法院或者与其同级的被执行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执行。
    认定财产无主的判决,由作出判决的人民法院将无主财产收归国家或者集体所有。
    第四百六十六条规定,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后请求中止执行或者撤回执行申请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中止执行或者终结执行。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六十二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实现担保物权裁定、确认调解协议裁定、支付令,由作出裁定、支付令的人民法院或者与其同级的被执行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执行。
    认定财产无主的判决,由作出判决的人民法院将无主财产收归国家或者集体所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六十六条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后请求中止执行或者撤回执行申请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中止执行或者终结执行。
  • 房屋被法院查封后,可以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人民法院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审查。被查封房屋的一方既不履行人民法院裁判义务,也不在有效期间提出执行异议时,人民法院有权拍卖查封的房屋。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第二百四十四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
    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
    第二百四十六条
    被查封的财产,执行员可以指定被执行人负责保管。因被执行人的过错造成的损失,由被执行人承担。
    第二百四十七条
    财产被查封、扣押后,执行员应当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的,人民法院应当拍卖被查封、扣押的财产;不适于拍卖或者当事人双方同意不进行拍卖的,人民法院可以委托有关单位变卖或者自行变卖。
    国家禁止自由买卖的物品,交有关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收购。
  • 向法院提出异议,包括对法院管辖权的异议,法院冻结查封财产的异议,法院执行异议等。比如说,人民法院接受民事诉讼案件后,当事人依法提出该法院对本案没有管辖权的主张;或是法院查封冻结财产错误;或是执行案件错误等等。
    向法院提出异议,是法律赋予当事人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司法补救措施。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二条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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