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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电动车撞到,对方全责,膝盖外侧半月板后角损伤约11度,能认定伤残吗

交通事故赔偿 2023-08-08 07:0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
    1.评定时机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治疗终结为准。
    2. 提前评定可能导致伤残等级增高,损害赔偿义务人的利益;延后会使伤残等级偏低,损害伤者利益。应当在治疗终结后及时评定。
    3.若是致残之后,是可以获得肇事者支付的一次性的残疾赔偿金的,若是需要医治,肇事者还需要支付医疗费等的费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法律分析:
    1. 单纯骨折损伤不足以鉴定伤残等级,需要带康复后根据具体的机体功能受损程度来作鉴定;
    2. 骨折一方的医药费和误工费要责任方来承担;
    3. 若该事故中,电动车属于非机动车,在交警部门作出责任划分之后,除去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只有民事赔偿方面的责任。
    4. 电动车撞人骨折的医疗费赔偿依据医疗机构出具的住院费、医药费等凭证,病历、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医疗费包括挂号费、诊治费、检查费、手术费、住院费、化验费、药费医疗等医疗人身伤害的费用。计算公式为:医疗费赔偿金额=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
    请点击输入图片描述(最多18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不是说符合不符合的问题,既然对方受伤了,受伤的人申请做伤残鉴定了,当然就可以做了,费用谁申请谁先承担,如果鉴定结果出来,构成伤残标准了,受伤一方起诉的时候,一般也会主张要求侵权一方承担鉴定费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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