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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职后社保如何转移,法律怎样规定

其他 2023-08-08 07:1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辞职后转移个人社保的办法:
    1、持职工本人身份证、社保卡、原单位离职证明先到原参保社保局要求出具《基本养老保险转移参保凭证》;
    2、再将上述凭证、身份证原件加复印件、社保卡到目前参保的社保局申请登记;
    3、资料提交后,在45天左右完成转移。法律依据:辞职后转移个人社保的办法:
    1、持职工本人身份证、社保卡、原单位离职证明先到原参保社保局要求出具《基本养老保险转移参保凭证》;
    2、再将上述凭证、身份证原件加复印件、社保卡到目前参保的社保局申请登记;
    3、资料提交后,在45天左右完成转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
    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 劳动者离职后的社保转移手续:
    1、用人单位向社保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2、符合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发出同意接收函;
    3、原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后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法律依据:劳动者离职后的社保转移手续:
    1、用人单位向社保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2、符合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发出同意接收函;
    3、原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后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法律依据:
    《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第八条
    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按下列程序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一)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向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二)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作出书面说明。
    (三)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四)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 离职后社保转移流程
    1、参保人员带上本人的身份证、劳动合同和单位的社保缴费证明,到需要转入的社保局开具社保转移接受函;
    2、凭接收函到转出地社保局办理社保转移手续,申请异地社保、医保合并即可。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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