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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的债务子女有义务偿还吗,具体应该怎么规定的

债务追讨 2023-08-08 09:4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对于子女的债务父母是否有义务偿还的问题,在我国法律法规规定下存在两种情况。一是在子女已经成年并满18周岁,且具有单独的行为处事能力。针对这种情况,其父母是没有义务帮子女偿还债务的。
    二是子女没有成年的,针对这种没有单独行为能力的未承认人,我国法律规定,其中父母是子女的监护人对于子女的债务是要承担偿还义务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其法定代理人。
  • 父母的债务,子女没有偿还的义务。但是如果是父母死亡的,留下遗产的,那么子女作为继承人应当偿还父母的债务。子女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
    根据2021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 法律分析:子女没有义务偿还。父母所欠的债务与子女是没有法律上的利益关系的,父母所欠债务应由父母用自己的财产进行偿还,子女自愿为父母偿还的,不受法律约束,子女在法律上没有义务为父母偿还债务,如果继承了父母的遗产,就有义务进行偿还债务,转移到子女名下的财产(只要是父母的)都要先偿还债务子女就个人财产不承担债务,父母对剩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就是债权人可以叫父亲或者母亲偿还所有剩余债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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