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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上受伤算不算工伤

工伤索赔 2023-08-08 10:0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工人在工地上受伤并不一定就属于工伤,可以向当地的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工伤的认定。在工伤事故发生后,应该先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的申请,并提供相应的证据材料,包括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学诊断书或者职业病诊断书。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 工作中受伤属于工伤,先申请工伤认定,痊愈后再去相关机构进行伤残评定。
    相关法条:
    一、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二、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劳动者必须在事故发生一年内申请工伤认定。
    1、劳动者需要先到工伤认定科申请工伤认定,待工伤认定书下来后到劳动能力鉴定科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然后根据鉴定结果尽快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按照工伤赔偿。
    2、工伤赔偿数额需要按照下列赔偿项目理个清单才能确定的
    3、工伤造成伤残的赔偿项目: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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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律分析: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若工人是在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而受伤的,应该认定为工伤;若是个人因个人原因导致受伤,则一般不算工伤。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
    (一)项、第
    (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
    (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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