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法院强制执行后没钱还怎么办

其他 2023-08-08 10:5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欠款强制执行没钱还的处理办法如下:
    1、强制执行公司没有钱,申请执行人可以请求法院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拍卖等强制执行的措施;
    2、如果确实没有财产可执行的,可中止执行,之后再恢复执行。
    一、民间借贷强制执行如下:
    1、当事人向作出一审裁判的法院提出申请执行;
    2、符合受理条件的,法院会进行处理;
    3、作出强制执行的裁决;
    4、采取强制执行的措施执行。
    二、在申请执行时要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执行书,申请书必须载明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的基本情况以及请求执行的事项;
    2、作为执行根据的生效法律文书,该法律文书须具有给付内容,执行标的和明确的被执行人;
    3、申请执行人的身份证明;
    4、继承人或者权利承受人申请执行,还应当提交继承或者承受权利的证明文件。
  • 被法院强制执行没有钱还,可以由法院采取限制高消费、加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执行措施,以促使被执行人自觉早日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一般情况下,如果在人民法院采取了上述措施后,仍无法执行的,则可由法院裁定中止执行,等以后发现了被执行人或被执行人的财产后,可随时再恢复执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八条
    执行工作由执行员进行。
    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执行员应当出示证件。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情况制作笔录,由在场的有关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人民法院根据需要可以设立执行机构。第一百一十七条
    采取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必须由人民法院决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采取非法拘禁他人或者非法私自扣押他人财产追索债务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者予以拘留、罚款。
  • 法院强制执行,对方没钱的,法院可以中止执行。在法院发现对方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时,可以恢复执行;或者申请执行人发现对方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时,可以申请法院恢复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
    人民法院采取本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百四十四条规定的执行措施后,被执行人仍不能偿还债务的,应当继续履行义务。
    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的,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执行。
    第二百五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株洲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