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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劳动部门还得上工厂去咨询吗?

工伤索赔 2023-08-08 11:0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先和公司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工伤认定。若鉴定为工伤,再向劳动鉴定委员会申请伤残等级认定。之后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要求进行索赔。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七十七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调解原则适用于仲裁和诉讼程序。
  • 在申请工伤认定后,一般不需要去厂里问结果,可以直接在社保局或者劳动局得到结果。对于工伤认定的结果,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或者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的单位。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 工伤认定是不需要去厂里问结果的,可以直接在劳动管理部门得到结果。对于工伤认定的结果,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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